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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交通事故律师
  高玉勇(手机:15689693567)
主任律师,山东舜玉律师事务所主任。多家媒体特邀嘉宾律师,数家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处理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征地拆迁、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尤其在交通事故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专注于各种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包括:交通事故的处理、交通事故的认定、交通事故的赔偿、交通事故的诉讼、交通事故的保险理赔等有关交通事故纠纷的案件。作为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多年来致力于交通事故纠纷的法律法规、案件处理实务方面的研究。与多名有志于交通事故纠纷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众志成城一起打造了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服务团队。在重大案件的处理中,用集体的智慧、分工协作的方式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和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最大化的维护委托人的权益,交通事故律师服务团队秉承“做老百姓身边负责任讲道义的律师”的执业理念诚信服务于社会,深受委托人的赞扬和尊重。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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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玉勇,主任律师,山东舜玉律师事务所主任。多家媒体特邀嘉宾律师,数家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处理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征地拆迁、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尤其在交通事故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专注于各种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包括:交通事故的处理、交通事故的认定、交通事故的赔偿、交通事故的诉讼、交通事故的保险理赔等有关交通事故纠纷的案件。作为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多年来致力于交通事故纠纷的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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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内容概要
济南交通事故律师  高玉勇律师 咨询电话:15689693567  发表日期: 2018/12/26 15:53:25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内容概要

  一、发布《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安全法)对交通事故处理做了许多新规定,对公安机关以及依法处理交通事故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号令)难以适应新规定要求,主要是:安全法重新定义了交通事故概念;将过去必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改为允许当事人自行处理,即私了;确定交通事故认定的证据性质;实行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处理;规定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设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取消了不预付抢救费可以扣留当事人车辆作为抵押的规定;取消公安机关调解为必经前置程序的规定等,这些都需要在执法程序上做出明确规定。为更好地执行安全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做到既能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交通警察以及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的行为,又能保证公安机关及其交通警察以及当事人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需要制定新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主要内容特点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主要内容特点:强调程序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体现程序和实体规定并重的原则。对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后,交通事故处理迫切需要解决的执行程序问题,制定了较为细致的规定。一是对、调查、检验、鉴定、认定、处罚、调解等环节的工作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二是对交通事故处理各个环节的时限规定相互衔接。三是强调交通事故中证据的重要作用,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由交通警察专门调查,取得证据;适用简易程序,由当事人自行处理或者一名交通警察当场处理的,要求当事人记录交通事故的主要事实,作为证据。

  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新规定

  (一)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部分交通事故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号令)规定交通事故必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不允许当事人自行处理交通事故。依据安全法第70条及其实施条例第86条、第87条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当事人自行处理交通事故,协商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作出相应的程序规定(第12条、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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