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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交通事故律师
  高玉勇(手机:15689693567)
主任律师,山东舜玉律师事务所主任。多家媒体特邀嘉宾律师,数家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处理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征地拆迁、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尤其在交通事故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专注于各种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包括:交通事故的处理、交通事故的认定、交通事故的赔偿、交通事故的诉讼、交通事故的保险理赔等有关交通事故纠纷的案件。作为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多年来致力于交通事故纠纷的法律法规、案件处理实务方面的研究。与多名有志于交通事故纠纷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众志成城一起打造了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服务团队。在重大案件的处理中,用集体的智慧、分工协作的方式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和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最大化的维护委托人的权益,交通事故律师服务团队秉承“做老百姓身边负责任讲道义的律师”的执业理念诚信服务于社会,深受委托人的赞扬和尊重。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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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玉勇,主任律师,山东舜玉律师事务所主任。多家媒体特邀嘉宾律师,数家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处理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征地拆迁、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尤其在交通事故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专注于各种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包括:交通事故的处理、交通事故的认定、交通事故的赔偿、交通事故的诉讼、交通事故的保险理赔等有关交通事故纠纷的案件。作为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多年来致力于交通事故纠纷的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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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拼车事故的责任主体?
济南交通事故律师  高玉勇律师 咨询电话:15689693567  发表日期: 2018/12/26 16:07:45
【法律咨询】

  我和张先生是一对“单双拼车”的伙伴,二人“拼车”上下班。2010年7月10日,轮到张先生开车载我上班,由于张先生在头天晚上喝酒过多,身体不适,张先生便让我帮忙开车,但我对张先生的车不熟悉,一开始我拒绝了他的要求,后在张先生一再要求下,我答应替张先生开车,途中与一辆自行车相撞,造成受害人陈某受伤,经医治花费医疗费等费用共2万多元,保险公司以张先生的车辆未续交交强险、事故车辆不在保险期间内为由拒绝赔偿。这种情况下,这笔赔偿费用该谁出呢?

  【律师解答】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作为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包括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受害人、保险公司。但因张先生的车辆未续交交强险,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张先生和李女士及陈某为相关当事人,虽然在拼车的当天应当由张先生开车,但因李女士和张先生已经达成口头协议,由李女士开车,那么发生事故后,李女士与张先生应为共同责任人,向陈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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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 山东舜玉律师事务所 济南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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