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首 席 律 师
济南交通事故律师
  高玉勇(手机:15689693567)
主任律师,山东舜玉律师事务所主任。多家媒体特邀嘉宾律师,数家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处理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征地拆迁、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尤其在交通事故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专注于各种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包括:交通事故的处理、交通事故的认定、交通事故的赔偿、交通事故的诉讼、交通事故的保险理赔等有关交通事故纠纷的案件。作为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多年来致力于交通事故纠纷的法律法规、案件处理实务方面的研究。与多名有志于交通事故纠纷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众志成城一起打造了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服务团队。在重大案件的处理中,用集体的智慧、分工协作的方式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和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最大化的维护委托人的权益,交通事故律师服务团队秉承“做老百姓身边负责任讲道义的律师”的执业理念诚信服务于社会,深受委托人的赞扬和尊重。更多>>
  >> 最 新 公 告
  高玉勇,主任律师,山东舜玉律师事务所主任。多家媒体特邀嘉宾律师,数家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处理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征地拆迁、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尤其在交通事故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专注于各种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包括:交通事故的处理、交通事故的认定、交通事故的赔偿、交通事故的诉讼、交通事故的保险理赔等有关交通事故纠纷的案件。作为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多年来致力于交通事故纠纷的法律法
 事故认定事故认定 → 哪些情形导致交通事故要负全责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哪些情形导致交通事故要负全责
济南交通事故律师  高玉勇律师 咨询电话:15689693567  发表日期: 2018/12/26 16:34:34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全责:

  1、追尾前车的;

  2、倒车尾撞后车的;

  3、溜车的;

  4、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

  5、逆向行驶的;

  6、闯单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驶的;

  7、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8、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9、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10、不按规定超车的;

  11、不按规定掉头的;

  12、不按规定会车的;

  13、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14、遇放行信号未让先被放行车的;

  15、遇停止信号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车的;

  16、遇停止信号T型路口直行车未让被放行车的;

  17、支干路不分的路口,非公共汽车、电车未让公共汽车、电车的;

  18、支干路不分的,同类车未让右边无来车的车辆;

  19、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车未让右转弯车的;

  20、进入环形路口车未让环形路口内车的。

济南交通事故律师
上一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是什么
下一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流程怎样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执业机构: 山东舜玉律师事务所 济南交通事故律师
联系地址:济南市奥体中路4733号贤文新巷C-2号院
手机:15689693567(微信同步) QQ号:1250754408 邮箱:15689693567@163.com
本站访问量: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