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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交通事故律师
  高玉勇(手机:15689693567)
主任律师,山东舜玉律师事务所主任。多家媒体特邀嘉宾律师,数家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处理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征地拆迁、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尤其在交通事故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专注于各种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包括:交通事故的处理、交通事故的认定、交通事故的赔偿、交通事故的诉讼、交通事故的保险理赔等有关交通事故纠纷的案件。作为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多年来致力于交通事故纠纷的法律法规、案件处理实务方面的研究。与多名有志于交通事故纠纷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众志成城一起打造了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服务团队。在重大案件的处理中,用集体的智慧、分工协作的方式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和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最大化的维护委托人的权益,交通事故律师服务团队秉承“做老百姓身边负责任讲道义的律师”的执业理念诚信服务于社会,深受委托人的赞扬和尊重。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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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玉勇,主任律师,山东舜玉律师事务所主任。多家媒体特邀嘉宾律师,数家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处理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征地拆迁、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尤其在交通事故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专注于各种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包括:交通事故的处理、交通事故的认定、交通事故的赔偿、交通事故的诉讼、交通事故的保险理赔等有关交通事故纠纷的案件。作为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多年来致力于交通事故纠纷的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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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有哪些刑事责任
济南交通事故律师  高玉勇律师 咨询电话:15689693567  发表日期: 2018/12/26 22:06:5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肇事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1、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

  (2)、重伤1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

  (3)、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3万元至6万元之间的。

  2、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视为“情节特别恶劣”,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2人死亡。

  (2)、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6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

  3、具有下列情节之一,并符合上述“1”或“2”的规定,按照“1”或“2”的规定从重处罚:

  (1)、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或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

  (2)、酒后驾车的。

  (3)、非司机驾驶机动车辆的。

  (4)、驾驶无牌照车辆的。

  (5)、明知机动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

  (6)、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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