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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交通事故律师
  高玉勇(手机:15689693567)
主任律师,山东舜玉律师事务所主任。多家媒体特邀嘉宾律师,数家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处理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征地拆迁、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尤其在交通事故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专注于各种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包括:交通事故的处理、交通事故的认定、交通事故的赔偿、交通事故的诉讼、交通事故的保险理赔等有关交通事故纠纷的案件。作为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多年来致力于交通事故纠纷的法律法规、案件处理实务方面的研究。与多名有志于交通事故纠纷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众志成城一起打造了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服务团队。在重大案件的处理中,用集体的智慧、分工协作的方式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和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最大化的维护委托人的权益,交通事故律师服务团队秉承“做老百姓身边负责任讲道义的律师”的执业理念诚信服务于社会,深受委托人的赞扬和尊重。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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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玉勇,主任律师,山东舜玉律师事务所主任。多家媒体特邀嘉宾律师,数家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处理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征地拆迁、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尤其在交通事故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专注于各种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包括:交通事故的处理、交通事故的认定、交通事故的赔偿、交通事故的诉讼、交通事故的保险理赔等有关交通事故纠纷的案件。作为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多年来致力于交通事故纠纷的法律法
新闻资讯 → 小伙持C1驾照开货车致“85后”青年死亡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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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持C1驾照开货车致“85后”青年死亡获刑
济南交通事故律师  高玉勇律师 咨询电话:15689693567  发表日期: 2018/12/26 9:19:39
近日,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审判,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C1驾照的准驾车型是小型汽车,而最近双峰县的一名小伙持有C1驾照竟然胆大妄为驾驶货车,致使一名85后青年命丧黄泉,自己也锒铛入狱。

  2014年11月16日,被告人罗某某(持C1驾驶证)驾驶车牌为湘K47181的中型自卸货车,沿320国道从双峰县印塘乡四湾村往大桥方向行驶,途径印塘乡岳家村时,因超速、超车占用相对方向行驶车道,导致其驾驶的货车与相对方向行驶由被害人王某某(1986年出生)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正面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王某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经事故责任认定,罗某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认罪态度和量刑情节,遂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济南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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